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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0年12月23日 星期四

瓦斯

 這個月的瓦斯漲了三十元。
 上個月叫一桶二十公斤是七百七十元
 這個月叫一桶是八百元。
 冬天的話
 熱水用的比較兇
 所以平均一個月就得叫一次,
如果是夏天的話
可以平均兩個月叫一次。
四個人分攤的話就要約兩百元一個月。

 她:「新聞說是瓦斯用不完的,可以退錢。不過要叫瓦斯行來秤就是了。這已經是公佈的了。消基會也有證實。如果瓦斯行不退錢可以告訴消基會(註:這點我先保留)。」


我們認為這真是好政策。
對於貧窮的外地工作者來說,一分一毛都是很珍貴的。


 但是......瓦斯公司說他們不退費如果剩不到一公斤,
 而且他們也不想秤來秤去的
 而且也不想給什麼發票的
 而且再囉嗦他們就不來了

 還有
 如果要換瓦斯行也不能隨便換
瓦斯行不會隨便收另一家瓦斯行的瓦斯桶
就好像你用了這家就一定要繼續這家不管這家的行情和態度

 這種具有公共性質的行業
 說起來很傳統
 用起來也很傳統。

要做個好顧客 有時候也有一點點不太容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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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光搖是不能確定裡頭是不是還有沒用完的瓦斯殘氣,必須要用磅秤量,因此剩4.2公斤的殘氣,依每公斤42.5元來計算,要退給客人179元,消保會規定,換瓦斯就是要這麼做。」( 回收瓦斯鋼瓶 殘餘氣量要退費,民視2010-12-08,)


參考
http://magazines.sina.com.tw/article/20101208/4020331.html
http://www.youtube.com/watch?v=-mqXNY-WRc4&feature=related
http://udn.com/NEWS/FINANCE/BREAKINGNEWS6/6021349.shtml
http://www.consumers.org.tw/unit412.aspx?id=127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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